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2018〕205号)规定,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市、县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29日-12月3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反馈。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陈 军,电话:0571-87056213;传真:0571-87056759;电子邮箱:cyc7028@163.com;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1号楼;邮编:310006。
省经信厅联系人:潘泽富,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7058115;电子邮箱:2362210909@qq.com;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浙江省经信厅);邮编:310007。
省科技厅联系人:李 易,电话:0571-87054033;传真:0571-87054023;电子邮箱::liyi@zjinfo.gov.cn;联系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邮编:310006。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朝辉,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7058472;电子邮箱:wch005@163.com;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
附件:详细附件见浙江省经信委官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