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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 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解读

政策导航 / 作者:龙智造工业云 /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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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

为规范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行业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结合行业实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鄂经信规〔2018〕193号,下称《细则》),现解读如下。

一、《细则》起草背景

“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提出要加快“双随机一公开”配套制度机制建设,《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根据国家、省的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所属省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管理中心草拟了《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送审稿。制定《细则》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细则》起草过程

2017年底,省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管理中心会同全省市、州、直管市行业管理机构,正式启动文件起草工作。在认真学习掌握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文件精神基础上,2018年5月及8月,省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分赴黄冈市、麻城市及宜昌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对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中执法检查表、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等进行了重点研究。起草过程中,省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管理中心在宜昌市组织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听取16个市、州、直管市行业管理机构有关意见建议,形成《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在省经信厅内书面征求了相关处室的意见和建议。省家电产品维修行业管理中心在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全部或部分吸纳的基础上,形成了《细则》送审稿。

三、《细则》主要内容

《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定义和管理原则。“双随机”抽查工作是指全省行业管理机构依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的规定,按属地层级管理原则,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辖区内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从事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的经营者进行现场抽查,并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的监管方式。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门户网站和政府相关网站公开。清单内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公开方式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法规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

(三)建立相关名录库。各级行业管理机构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录入《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根据行政备案工作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动态更新。

各级行业管理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列入同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四)明确抽取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时,由各级行业管理机构从《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

(五)建立抽查公开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和“一抽查一通报”的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本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门户网站和政府相关网站公开,并纳入省信用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


文件: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 维修服务“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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